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上一条:各学院: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3 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135号)有关要求,我校可推荐省级名师6名,省级骨干教师15名。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完善遴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初选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对照通知(附件1)申报条件和《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申报满足条件清单》(附件2、附件3)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教师须以学院为单位(校内兼课教师通过专业所属学院申报),将《满足条件清单》(附件
下一条: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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